十、 阿阇黎
阿阇黎,梵语也,义译轨范师。显密诸宗凡对于所提倡之法门,深达其教义,彻悟其宗旨,堪为后学导师,皆得为其宗之阿阇黎,顾此名特盛行于密宗。
密宗阿阇黎,以导后学即身成佛为主旨。忏悔也,授戒也,灌顶也,层层启迪,无非扶植佛种之道。然欲学人实受法益,阿阇黎不可不具两种道行:
(甲)通宗。观行功力能与上节三种法界一一相应,方称深达本宗。不能与真如法界相应,尚缺宗师之基;不能与莲花法界相应,未足为人作胎藏界灌顶;不能与金刚法界相应,未足为人作金刚界灌顶。但依教法行事者,亦可为夙根素具之人作增上缘,使既植之佛种复活耳。
(乙)通教。阿阇黎居于接引众生之位;对于后学,非善巧指示不为功。故密教妙义固须通达;即显教诸义,亦须切实研究。盖使不精显教,无以衬出密教之特点,浅境或误作深境,而对来机种种非难亦未能如理摄伏之也。
此外尚有诸种德相,为阿阇黎所应备者;详见《大日经·具缘品》及《苏悉地经·分别阿阇黎相品》等,可供参考。
一乘大教,直显佛性,修持之人固不论缁素;而为导师者,亦无在家、出家之分。默契深旨者,自能洞解。然三乘教法中,颇有困于“不了义”,疑在家人不合作密宗阿阇黎者。《苏悉地经》及《大日疏》虽有释疑之文,而文理稍繁,浅学或未能猝晓。惟《微妙大曼荼罗经》立言直捷,且再三提示。今撮其大意如下:
(一)持金刚之阿阇黎,不论比丘、优婆塞,皆当远离五罪(即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、妄语、饮酒),信行三密,以三摩地起智慧方便,教化有情,令生信解。
(二)若有比丘或俗人,奉行密教为阿阇黎,能令一切有情生正等正觉种子者,四众对之皆应尊重恭敬供养,与对佛无异。
(三)阿阇黎及诸行人,或独持菩萨戒,或兼持比丘戒,皆须远离身邪行过。独持菩萨戒者,虽不废夫妇之伦,而不溺于情欲,故亦得三摩地智,转利有情。
上文所谓“优婆塞”、“俗人”以及“独持菩萨戒”者,皆指在家之人。但举一条,既足显明阿阇黎之不拘缁素,况至再至三也耶?
《大曼荼罗经》对于阿阇黎之不得饮酒食肉,更有严重诰诫。下文即金刚手菩萨与佛问答之言:
金刚手白言:“若阿阇黎受行世法,恒取快乐,恒食酒肉荤辛之味。彼阿阇黎云何度弟子入坛?云何度弟子免轮回之难?云何得真言悉地?我今疑惑。其事云何?”佛言:“金刚手,无有阿阇黎受行世法恒取快乐,乐食酒肉荤辛之味者。”
观此文可知:贪著世乐酒肉之徒,虽号称阿阇黎,引人入坛,自他均不能得真言悉地之益,并不能脱离轮回之苦。
◎或问:垂迹大士间有从游戏三昧出,故意饮酒食肉者,此如何辨?
●答曰:真垂迹者,必吞针及食种种极秽物无不自如乃可,否则只为凡习驱使耳。勿混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