准提法大要

准提为莲花部部母。欲知莲花部,须先知佛部。佛部者,以包涵一切法界之涅槃境为体,修成受用身,居于实报庄严土。本非吾人所能接近。我佛慈悲,欲将种种法性示现娑婆,俾众生各蒙相当法种,故以法流灌输众生之心。其能依法修持者,则凭水轮力滋长,所受之法性渐渐开为清净法界。而默运此种妙用之法性表现于外,名为莲花部菩萨。

原夫世界之成立,五大(地水火风空)组其体,识大显其相。佛与众生同在六大缘起之中。众生身量初起,心中固隐隐有所认识,渐别为五种相分。以诸相分波动脑际,分为五根门头。以与前尘相接,眼耳鼻舌身五识从之而起。伴五识俱起者,则有意识为之审辨其间。此六识互熏其心,使有深刻的默识;随缘表出应付之行为,复从而默识之。此等认识,谓之阿赖耶识。执持阿赖耶识为主宰,意识复依之而生种种分别者,则有末那识。

众生对于世界法流,本无所不摄。然心中默识之能力,初可感知“接近且强大”者;故对于前境,往往能冥相感应。自前六识日益发达,专注力向外奔驰,内识之力日薄,一切行为每为分别意识所把持,广造众业,缠缚甚重,随业流转。历劫所积福慧,大都潜伏不出。虽随缘得流露少许,而困境(如穷苦灾病等)实占巨量。使一旦能发明其心,破除分别诸见,则所积福慧自然渐出,向所感种种困境自然渐消。

众生方在缠缚之时,昏迷不能自拔,如何能发明其心?诸佛慈悲应化,多方开示,务使去执。然非本人长期苦修,不能成功。若求速效,则有陀罗尼特别法门。依之念诵观行,能使心地速疾发明也。
任何陀罗尼熏习众生之心,恒以水轮滋润力使渐增长于心。其潜移默运之清净功能,谓之准提性。此与阿赖耶识异:阿赖耶,真妄和合而成;准提性则唯真无妄。莲花部中任何陀罗尼之运行不离此性,故曰莲花部母。无量劫前,有以此性为种子而修成极果者;表现于外,为准提菩萨。此菩萨本愿,对于娑婆众生有增福消灾之特别加持力;故虔修其陀罗尼,咸能如愿相偿。其能发菩提心者,则可直与准提本性冥合,不久且自成莲花部之一尊矣。
汉文准堤二字,译音也。梵文为。其义甚广。约字本义,为不落情识之默运性。字本义,为对一切法不取不舍。此其大要也。合二字言之,除上述外,则有定慧双具,居等觉位,随缘普度而不着于识。

之结构言之,以为么多,即慧即定意。其下接以之半体,即当莲花部大空位,与佛相等。字之么多为,即具含定慧之不取不舍性。
人性对于佛菩萨之法流,大都可以接受。其若有蔽之者,习远而物欲陷之耳。修是法者,若能忏悔夙愆,平心静气而念之,本来感应甚速。障轻者,持诵十万或二十万,即见功效。障重者,再加七十万,亦无不效。若能依瑜伽方法修之,则菩萨地位且可立至,矧区区之世间福报有不捷如桴鼓者乎!凡虔持准提真言日有常功,必有种种吉祥梦征。障最轻者,于十万内能得第一类梦境。否则于十万外亦可得其余九类梦境。兹详列如下:

 

(一)应化类。梦中见佛菩萨,而自口吐黑物。此为业障消除之象征。全体法性发现,得与佛之应化身相感通也。

 

(二)光明类。梦见日光或月光,即业障初消,得露本性之一片净光。虽不能遽见应化身,亦庶几近之矣。

 

(三)觉性类。梦浴于池中,或乘船渡海游湖等。此是觉性渐滋。现作水相浴身者,以觉水洗涤情垢也。游渡者,自在受用也。凡梦见水,略属此类。以后参究经教,得益甚大。

 

(四)福报类。梦见诸天宫殿,或妙花,或与天女娱乐,或见人间国王。皆将来富贵实现之预兆也。

 

(五)上升类。梦己身飞行空中,是业障缠缚渐薄,此身轻快也。亦有梦上高山或升树者,虽不能轻举,要亦上升之端。其或登狮子座,则将来登法王位之端倪也。

 

(六)离俗类。平日念头如趋重出家者,则梦剃头或见沙门,皆离尘脱俗之吉祥梦也。

 

(七)喜法类。或梦上人说法,或梦见居士以黄白衣蒙首,或睹菩提树,此则心喜佛法之象征也。

 

(八)法乳类。梦食酪饭啜乳粥,及饮甘露等。皆为得无上法味以为滋养料。诚吉祥梦之殊胜者。

 

(九)归真类。童男童女者,天真烂熳、胸无机械之色相也。梦此者,乃得真言之力,渐除机巧之心,复现本来佛性也。

 

(十)除障类。梦与口吐火焰之黑大汉斗,胜之;或驯伏恶马水牛及其他黑兽。皆示业障不复能为予毒也。


凡持诵陀罗尼,本来皆须持斋,屏除酒肉荤辛,方有大效。其真发菩提心以求瑜伽或无上瑜伽境界,自非具戒清净不可。准提咒特立方便法门。只求世间现福者,虽不能长斋,亦可得一部分功效。
但不能持斋者,须于每晨未食之先,洗漱已,即行念诵。食后则荤腥之气浓厚,念诵无效。如欲一日三时持诵,则是日不可不持斋。通例十斋日,即为未能长斋者月中得有十日三时念诵也。十斋日,另见传咒附告,今□□。至于修持方法,可分五级言之:

 

第一级,专诚对镜念诵。念毕,即以布囊盛镜,藏于衣内,不令他人见之。有吉祥梦时,便为业障渐消之表征。

 

第二级,依轨虔修本尊供养法。

 

第三级,观字种随行者血脉周流全身不息,当座为准提法流笼罩,魔鬼远避,天人钦敬,能转逆境为顺。

 

第四级,心作字轮观。久而纯熟浑化,融成月轮。向上更开顶门,得见本尊受用身,是为瑜伽境界。

 

第五级,穷究字轮九种法性,统归涅槃妙境,即见本尊自性身,是为无上瑜伽境界。


若夫本尊手印如何结法,真言如何读法,须俟入坛依法传授。此时暂不宣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