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/冯达庵
禅 话 四 则
依照冯达庵大阿阇黎手迹整理。本文为1959年答复普法居士陈健民的书信。
应化法身
唐密三身,概与法身二字联系。一曰自性法身,无相可见。二曰受用法身,常乐我净。三曰应化法身,随机示迹。自性称法身,固矣。后二亦带称法身者,于事相中不昧自性也。
三种法身之区别:(一)以
为种子,(二)以
为种子,(三)以
为种子。唐密中释尊之种子即
。根本真言之含义为:“摧灭一切烦恼,得一切法自在如虚空。”灵山会上拈花示众,正表此旨之时。
释尊虽属应化法身,然遇相当机缘,亦说瑜伽或无上瑜伽之密宗法门;以既圆证果位三德,具一切智智故。应化国土,以欲界为主。大乐金刚殊胜法,本为欲界行人而设;释尊之作此类灌顶,正契机宜。
祖师禅
长沙岑与赵州谂,俱出南泉门下,俱达祖师禅极则,而作风不同。长沙说法,透辟独绝。酬机活用尤超常格。仰山誉为大虫,三圣谓胜临济,皆叹服语。
长沙见地,在“十方世界现全身”一句。详之则为:“尽十方世界是沙门眼。尽十方世界是沙门全身。尽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……”此等极则语,是泯除能所之自证境界。非具真实经验,不能剀切言之。
识 神
识神或译神识,散见诸经中。印度小乘及诸外道,名为“实我”。《唯识述记》卷三卷四,论述綦详。
某尚书自以为:日常言动任运自然,即是祖师禅。一日谒长沙岑求印可。岑呼“尚书”,尚书随声应诺。岑知仍属“识神”用事,遂说偈云:“学道之人不识真,只为从来认识神。无始劫来生死本,痴人唤作本来身。”
古今禅客未知祖师西来意何在;见诸方善知识言行无所拘束,而作东施效颦之举者,其数无限。长沙特说此偈以警众。
平等性光
第八识号称无覆无记,十方法流宜无不接;众生殊缺此等活用者,末那识为累也。末那一灭,平等性光彰焉。长沙所谓“尽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”。即此境界。外道修定,纵到非想非非想处,依然未离识神。如何能起平等性光?其或用功勤苦,感见光相,不过忍耐力之反映。宗门所谓光影门头是也。
口头禅辈未经实践,率尔编撰禅密要藉,势必高下莫辨,甚或邪正不分。西人偏于哲学见解,佛法、外道茫无区别;其失尤大。“辨微”之作,当于禅密要旨善巧阐发也。
印度外道亦谈禅密,对于佛法,鱼目混珠。学者不察,易陷邪途。普法居士方撰“辨微”之文以纠正之。顷承函问诸义,爰以禅话四则作答。
已亥三月十一日达庵志